霍邱縣教育局關于2024年暑假校外違規(guī)培訓
有獎舉報公告
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(yè)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》,落實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》,久久為功推進“雙減”政策落地見效,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監(jiān)督舉報的積極性,現(xiàn)就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規(guī)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接收群眾舉報線索的有關問題公告如下:
01
舉報內容
全縣校外培訓機構、自然人違法違規(guī)開展學科類培訓,無證無照、隱形變異方式違法違規(guī)開展學科類培訓;在職中小學教師面向中小學生違法違規(guī)開展學科類和非學科類(文化藝術體育類)校外培訓。
02
舉報方式
(一)電話舉報
霍邱縣教育局舉報電話:
監(jiān)察室:0564-6080754
教育股:0564-6080161
監(jiān)管股:0564-6080151
(二)電子郵箱舉報
電子郵箱:1135672390@qq.com
03
材料舉報
涉及學科類、中小學在職教師的,霍邱縣教育局將直接受理?蓪⑴e報材料或證據(jù)材料郵寄至霍邱縣教育局監(jiān)管股。
04
舉報獎勵辦法
(一)獎勵辦法
在2024年7月1日至9月1日期間,舉報信息一經(jīng)查實,霍邱縣教育局對首告實名舉報人給予1000元/條的獎勵,并在落實查處后7日內以電話或短信方式告知舉報人獲得獎勵情況。
(二)以下情形不予獎勵
1.舉報內容不屬實的;
2.舉報內容不明、無具體違法行為的;
3.不能提供詳細的時間、地址、參與人員等信息,難以核查的;
4.不是第一舉報人,舉報內容教育行政部門已知悉的。
(三)其他情況
舉報人如故意謊報違規(guī)培訓線索或惡意舉報且嚴重干擾公務的,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匿名或未提供聯(lián)系方式的舉報人員視為放棄獎勵。
我們將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,切實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。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或惡意舉報、誣告陷害的,將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霍邱縣“雙減”工作協(xié)調機制辦公室。
霍邱縣“雙減”工作協(xié)調機制辦公室
2024年7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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