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我縣城鄉(xiāng)道路交通迅速發(fā)展,電動三、四輪車走進千家萬戶,在給群眾生產(chǎn)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。一些駕駛人由于交通安全意識淡薄,不戴頭盔、違法載人、隨意穿插、掉頭、逆行、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屢禁不止,不但影響正常交通秩序,還導致交通事故頻發(fā)。因此,依法開展電動三、四輪車專項整治是形勢所需、民心所向、意義深遠、勢在必行。
為切實維護我縣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,預防和減少涉電動三、四輪車道路交通事故的發(fā)生,縣公安局決定自今年4月起,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電動三、四輪車重點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。在此,我們向全縣公安機關廣大民警、輔警、職工及家屬提出以下倡議:
一、充分認識開展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,明晰整治舉措和要求,以主人翁精神和實際行動,積極關注、支持和參與此次專項整治工作,堅持嚴格管理、嚴格執(zhí)法,主動監(jiān)督、勸導不文明行為,共同創(chuàng)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(huán)境。
二、堅持從我做起,帶頭不購買、不使用違規(guī)電動三、四輪車。駕駛電動三、四輪車出行時要佩戴安全頭盔,不違法載人,嚴格遵守交通法規(guī),集中精力、謹慎慢行,通過交叉路口時,牢記“一慢二看三通過”,確保行車安全。
三、主動提醒警示家人、親戚、朋友、同事和鄰居,最大限度帶動影響他們,積極配合支持專項整治工作,自覺拒乘、拒購、拒駕違規(guī)電動三、四輪車,人人爭當文明交通的實踐者和維護者。
為了每一名交通參與者的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,為了千萬個家庭的幸福和諧美滿,望全縣公安機關所有民警、輔警、職工及家屬帶頭從自身做起、從今天做起,走在前列、做好表率,積極響應倡議,以實際行動為創(chuàng)造我縣安全、有序、文明、暢通的交通環(huán)境貢獻自己的力量,充分彰顯霍邱公安良好形象。
霍邱縣公安局
2024年4月9日